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宝安上半年经济、财政相关报告,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来源:宝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若萌)10月16日,宝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审议了《宝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宝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桂洪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谢晓东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议,由于剑锋任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局长,由黄再晓任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局长,邓桂洪对于剑锋、黄再晓的任职考察作了说明。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体组成人员投票表决,以15票全票通过二人的任职。二人均表示在新的岗位上将全面提升自身素养、专业能力、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为宝安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经会议审议通过,依法决定免去胡细银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职务、免去于剑锋宝安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欧光清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接下来,会议对《宝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宝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议。2015年1至6月,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执行情况较好,1-6月,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141亿元,同比增长8.6%,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法治城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和谐人居环境较快构建,社会转型融合有新发展,文体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全区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辖区税收235.72亿元,同比增长11.1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1.10亿元,同比增长17.9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6.94亿元,同比增长0.47%。会议提出优化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做好做实前期工作,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速度;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意见建议。
会议最后听取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将进一步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确保宝安区“三公”经费合理合法使用。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荣、欧瑞志、蓝小波、刘红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