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华社北京12 月12 日电(记者白阳)近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又能为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12 日就有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同时,城市间的人口流动也不断加速。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跨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达到1.7056 亿。这部分常住人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教育、
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风险和矛盾。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制度框架、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
问:条例对居住证是如何定位的?
答:条例从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制度框架出发,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问:条例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哪些公共服务和便利?答:条例在不影响其他流动人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包括:
一是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便利。
二是建立了梯度赋权的机制。条例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是建立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制度等方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问:条例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哪些工作职责?
答:条例突出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
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各类信息系统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加强信息共享,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四是规范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行为,如限期制发居住证、对持证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免费办理首次证件及签注手续等,并对无故拒绝受理、发放,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利用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暂住”到“居住”
深圳寻梦人找到家的感觉!
深圳,中国发展最快的移民城市。1850 万常住人口中,非户籍人口就占了七成。
已经在这里生活了20 年的北京人臧建鸣,至今还记得他1995 年到深圳,第一件被告知的事情是要去办一张“边防证”。毗邻香港的深圳当时执行非常严格的外来人员管理措施。没有“边防证”,到了深圳也进不了特区。去单位上班后,他又办了一张“劳务暂住证”,有效期一年,每年都要去重新办理。
“不办不行啊,随时可能被盘查收容遣送,睡觉都不踏实。”他回忆说,有一天下班很晚,他忘记随身携带暂住证,便被拦在布吉关外,费尽口舌才回了家。
2008 年8 月,深圳市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第一时间办理了居住证,臧建鸣十分高兴。“在深圳生活了十几年,终于不再是‘暂住’了。”
今年6 月起深圳开始实施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让新版“居住证”更加突出服务性,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社会保险、房屋租赁等多种公共福利,相当于“准市民待遇”。截至11 月,已有62.8 万外来人口办理了新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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