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经信委息官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5〕2502号)精神,现请我市符合条件规定的企业,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备齐材料(纸质材料1式4份,附光盘)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原则上要求申报单位已认定为我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我委将对照有关要求和条件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5〕2502号)
(联系人:夏春州,电话:88102247)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28日